其实马来西亚的乐坛真的要用肉色来引诱歌迷吗?其他的领域内也是不时地用肉色来引诱客户,我不可以说这是不道德,可是未免太过于卖肉吧?
今天,我经过了一家唱片行,虽然看到这个专辑广告已经很久了,可是就是在这次才慢下脚步去看,才很愤怒的在心里咒骂,难道马来西亚的华语乐坛,需要买肉来撑着?这个组合虽然没有完全脱掉,但是因为要显现阳光男孩的形象,穿起了背心- 还不是在卖肉吗?
之前,久违的大马歌星,在mv上脱了;最近,也有马来西亚红到大陆台湾香港的歌星,在mv里面也是脱了!虽然肌肉不是很好,但是就是不改猪肉荣本色 – 卖肉。
其实这种风气难免会出现的,这些跟要马上红的女性拍三级片子,是同样的道理;只要你有清秀脸蛋,不需要太完美的身躯,有白皙的嫩肉,就可以在媒体上脱了,半盖,就可以出名了。你们仔细想想,看看台湾的,和马来西亚的,自2000年以来,脱了的明星有多少个?
其实没有什么啦,如果比起”割了没”的广告,这个卖肉的现象只是前菜。
仔细想想,哪一个比较严重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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